关于同意普陀区社会福利院内设医疗机构暂停医保联网的批复
发表时间:2015/07/05 00:00:00 来源:www.31012333.com 作者:www.31012333.com 浏览次数: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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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社会福利院:
你单位《关于暂停医保结算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普陀区社会福利院的内设医疗机构(地址:普陀区枣阳路515号)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2015年6月11日
普陀区社会福利院: 你单位《关于暂停医保结算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普陀区社会福利院的内设医疗机构(地址:普陀区枣阳路515号)自发文之日起暂停医保联网结算。 特此批复。 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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