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类居留证件(一年期)
发表时间:2015/09/28 00:00:00 来源:www.31012333.com 作者:www.31012333.com 浏览次数: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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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事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申请办理一年期居留许可:
1、来沪任职或者就业人员;
2、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免交)的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持《上海市居住证》B卡L类人员免交);副董事长提交市外商投资协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原件;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原件;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或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和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证原件;海上作业人员提交《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原件。
注:1、首次申请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也可以登陆出入境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预约申请;原居留证件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项和就业登记表原件;已在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单位可免交第6项
2、提交承诺书,可免交就业证或外专证(但在取得居留证件后十日内须办理);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六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四、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六、咨询电话:28951900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申请办理一年期居留许可:
1、来沪任职或者就业人员;
2、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者免交);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批准证书(内资企业免交)的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持《上海市居住证》B卡L类人员免交);副董事长提交市外商投资协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原件;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原件;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或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和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证原件;海上作业人员提交《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原件。
注:1、首次申请须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凭相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亲属代办,也可以登陆出入境电子政务平台(http://crj.police.sh.cn)预约申请;原居留证件期限届满,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第4项和就业登记表原件;已在我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单位可免交第6项
2、提交承诺书,可免交就业证或外专证(但在取得居留证件后十日内须办理);
3、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如:指纹采集信息、相关担保证明等),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4、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六 9:00—17:00(国定节假日除外)
注:周六仅受理证件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四、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详见(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非对等国家签证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3]392号)。
六、咨询电话:28951900
七、监督电话:68547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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