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积金复议,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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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接到许多客户的电话,随着上海楼市的价格松动,奋斗在上海的外地人打算近期买房子,公积金贷款方便性,便捷性和利息低的特点使的广大买房一族都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但对于公积金贷款的政策不太了解,我在这里大概介绍一下。
公积金贷款条件:1、在申请贷款之日起连续缴满六个月,且账户余额7500元,最高贷款30万,如果有补充公积金,加10万的额度。
具体额度计算方式:1、不高于账户余额的40倍(举例:如账户余额为7500,贷款上限为7500*40=30万,如夫妻双方都缴纳住房公积金,则贷款上限不高于60万)
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月缴存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举例:如缴存基数为3000元,贷款期限为20年,则3000*50%*12*20=36万,则贷款金额为30万)
许多人公积金交了但是没有贷款资格,原因有二:其一是公积金中断(没有连续缴纳六个月)其二账户里余额不足7500元。
针对以上情况,如果你想符合贷款条件必须补足月份和金额,然后在去上海各区的公积金置业担保公司提供公积金复议。
如何复议:补缴公积金月份,公司或者代理公司补足月份以后去由公司或代理公司出具复议材料:1、公积金补缴清册(加盖公章)2、情况说明 3、劳动合同 4、补缴基数证明 5、如果补缴超过3个月(包涵3个月的)需要公司提供社保证明,注意:社保补缴基数必须和公积金补缴基数一致。然后提交至各区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