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新政策: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发表时间:2015/07/28 00:00:00  来源:www.31012333.com   作者:www.31012333.com   浏览次数:1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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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积金新政策: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   继央行、住建部、银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后,上海9日公布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购买首套房及二套普通住宅,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由30万元、60万元大幅上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存补充公积金的,各自额度可再分别增加10万元、20万元。由此,单户家庭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达120万元。同时,上海还进一步放宽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条件。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9日公布的信息还显示,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上限为每户家庭100万元。

此外,上海还调整了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的年限,6年至19年房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此公积金房贷新政将于4月15日起实施。

在提取限额方面,上海此次规定,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对租住其他住房的(包括商品住房、公有住房、售后公房、由单位提供的住房等),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暂定为2000元/月。此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新政将于5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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