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扩大非上海户籍居民在上海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0/04/20 00:00:00  浏览次数:1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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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规定,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分为7种不同的身份类别,可办理相应种类的出入境证件。申请时,需提交连续一年以上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在学证明、户口簿等材料。

新的实施细则明确:在上海居住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持上海市居住证和二代身份证就可以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定居除外),不再要求提交其他证明,不再审核社保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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