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入境办证须知-R(人才)签证

发表时间:2015/06/05 00:00:00  来源:www.31012333.com  作者:www.31012333.com  浏览次数: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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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008)
 
 
一、办事的条件:
持R签证系中国政府引进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二、办事的手续:
1、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2、提交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本市宾旅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
3、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交一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4、提交邀请、接待单位申请函。
5、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外商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备案的单位免交)。

注:
1、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必要时需要面谈申请人,或要求提交其它补充材料,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未在约定时间内接受面谈或提交材料的,予以撤销受理。
2、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三、受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至周六        9:00—17:00
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四、办结时限:
申请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办结。
(我们不从事劳务中介业务。就业签证必须基于申请人已经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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